備註: 1. 未達基本價,以基本價格計算。
2.單面上光摺紙:按上述價格X1.2倍。
3.雙面上光摺紙:按上述價格X1.5倍。
4.紙張厚度16條以上或上光後紙張,需先壓現再做摺紙。
5.摺痕處紙張白色纖維外露,有些紙張尤其明顯,不得作為退貨之由。
6.每一種加工均有耗損,如數量不足不得作為扣款之由。
7.建議印刷時加放數,以利後加工損耗之用。
8.摺紙會有誤差,不要用不同色塊來區分摺面。